顧博人力資源咨詢(上海)北京分公司聯絡總公司業務指南
一、背景說明
顧博人力資源咨詢(上海)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上海總公司”)在北京設有分公司。北京分公司在日常運營中,因業務協同、客戶需求對接、項目合作、合同審批、財務結算等事項,常需與上海總公司對應部門進行聯絡。為規范聯絡流程、提高溝通效率,特制定本指南。
二、適用范圍
本指南適用于顧博人力資源咨詢(上海)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全體員工作業時,需要與上海總公司進行業務聯絡的場景。
三、聯絡原則
- 對口聯絡:北京分公司各職能模塊應優先與上海總公司對應的職能部門/業務線負責人聯絡,避免跨部門隨意對接。
- 逐級上報:重大業務事項、合同簽署、預算外支出等,須經北京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后,再由其與總公司對應高管溝通。
- 書面留痕:凡涉及業務承諾、價格調整、合同變更、項目立項等關鍵事項,必須通過郵件或公司OA系統進行書面確認,口頭溝通僅作為輔助。
- 時效要求:常規業務聯絡應在1個工作日內發起,緊急事項應即時電話溝通并補發郵件確認。
四、主要聯絡渠道
| 聯絡方式 | 適用場景 | 備注 |
|---------|---------|------|
| 企業郵箱 | 正式業務往來、文件傳輸、審批留痕 | 統一使用公司郵箱,禁止使用私人郵箱 |
| OA辦公系統 | 合同審批、費用報銷、項目立項、用章申請 | 按流程節點自動流轉至總公司 |
| 企業微信/釘釘 | 日常業務咨詢、進度同步、快速答疑 | 重要結論需48小時內補郵件確認 |
| 電話/視頻會議 | 緊急事項、復雜問題討論、月度/季度業務復盤 | 會后需發送會議紀要至相關方 |
五、分業務聯絡路徑
1. 客戶與項目類業務
- 北京分公司業務拓展人員接到需總公司支持的客戶需求(如全國性人力資源外包、薪酬調研、獵頭項目等),先填寫《業務協同申請表》,經北京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后,發送至上海總公司對應行業/產品線負責人。
- 若涉及跨區域項目交付,由雙方業務負責人共同擬定項目方案,報總公司運營總監批準后執行。
2. 財務與合同類業務
- 合同審批:北京分公司在OA中發起合同審批流程,選擇“北京分公司—上海總公司財務部/法務部”路徑。
- 開票與收款:由北京分公司財務人員與總公司財務部對接,核對項目收入及成本歸屬。
- 預算外支出:須提交書面申請,經北京分公司負責人、總公司財務總監雙簽后方可執行。
3. 人事與行政類業務
- 北京分公司人事專員直接對接上海總公司人力資源部,辦理員工入職、社保公積金、員工關系等事項。
- 行政采購、辦公用品、固定資產等,根據總公司行政部發布的采購指引,報北京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后,由總公司統一采購或授權當地采購。
4. 市場與品牌類業務
- 北京分公司市場活動需提前兩周向總公司市場部報備方案(含預算、嘉賓、宣傳口徑)。
- 對外發布新聞稿、宣傳物料、案例集等,必須經總公司市場部審核后方可使用。
六、聯絡響應機制
- 普通業務咨詢:總公司對口人員在8個工作小時內響應;
- 需審批事項:總公司審批人在2個工作日內反饋意見;
- 客戶投訴或緊急項目:北京分公司可發起“綠色通道”,由總公司對應負責人牽頭,24小時內出具解決方案。
七、常見問題與注意事項
- 越級聯絡:非緊急情況不得直接聯系總公司高管,應先通過部門負責人層級上報。
- 信息保密:涉及客戶名單、報價、薪酬數據等敏感信息,應通過加密郵件或內部系統傳遞,不得使用微信、QQ等外部工具傳輸。
- 未經授權承諾:北京分公司員工不得以總公司名義對外做出業務承諾或簽署文件。
- 變更報備:若總公司業務對接人發生變動,北京分公司負責人應及時獲取最新通訊錄并通知內部團隊。
八、附則
本指南由顧博人力資源咨詢(上海)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運營部負責解釋與修訂,自發布之日起執行。北京分公司與總公司其他未盡聯絡事項,按照總公司《跨區域協作管理辦法》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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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10-13 19:41:42